近日,石狮一男子因帮人涂改《交通违法通知书》内容并从中牟利,被石狮市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七天。同时,拿着该男子涂改过的《交通违法通知书》去办理处罚手续的两名男子被现场扣留,也被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11月20日,永宁一男子李某持一张《交通违法通知书》以及其行驶证、驾驶证来到石狮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办理处罚手续,工作人员发现其《交通违法通知书》中当事人一栏上,李某签名前有段空白,看起来有些异样。细心的工作人员当即拿着此《交通违法通知书》的底单进行核对,发现当事人签名笔迹不同,且签的位置也不一样。工作人员当即暂扣了李某的相关证件,等待进一步核查。
意想不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两天,又出现了两例同样的事情。交通违法处理室的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向石狮市交警大队领导作了汇报。随后,交警部门将此事移交给灵秀公安派出所。经派出所立案调查,李某及另外两名男子所持的《交通违法通知书》均经一位姓蔡的男子涂改过,且蔡某还私下留有手机号码给他们。民警顺藤摸瓜,迅速找到蔡某。讯问中,蔡某承认了自己帮人涂改《交通违法通知书》一事。原来,蔡某以只要给五百元钱,便可以帮人更改罚单上当事人的签名为借口,非法牟利。此案除了一名使用擅改《交通违法通知书》的男子未现场抓获外,包括专门涂改《交通违法通知书》的蔡某、其余两名使用擅改《交通违法通知书》的男子都被现场抓获,并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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