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消费者纠纷案件后,一般要对案件进行调解。如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将进行审判。对法院所作判决不服,诉讼当事人有上诉权。诉讼当事人可在收到审判书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制作上诉状,写明上诉理由,上一级法院受理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和裁定后,即为该案件的终审判决,并立即生效。如再不服,可继续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对判决的执行。
一、消费维权知识内容有什么
(一)什么是消费维权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消费维权小常识
1、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牢记下面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2、消委会提醒:
一是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
二是保留现场,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
三是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
四是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马上向消委会或工商部门投诉,不要拖延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三包期限;
五是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
最后是索赔要求也要合理,投诉切不可吹牛,夸大或隐瞒事实。
3、协商不成申诉到底一般来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争议后,首先可以考虑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消委会或12315投诉,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根据双方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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