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案件能够公平公正的得到审理,排除掉人为的干扰因素,我国刑事诉讼法设立了回避制度。就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因为法定的利害关系的或者有其他会影响公正办案的关系的,不得参与到这个案件中,无论是办理还是其他的诉讼活动都不得参与。
刑诉中的侦查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
这里所指的侦查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负责人。
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3.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4.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的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的种类有哪些?
1.自行回避,自己主动要求
2.申请回避,当事人、法代、诉代和辩护人认为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提出的
3.指令回避,应当回避没有自行回避的,当事人一方也没有申请的,其负责人依职权命令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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