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签了,在生效后不可以反悔。反悔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签了购房合同以后反悔的如何处理
签了购房合同后反悔的,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卖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如果买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买方是由于卖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反悔解除合同的,则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