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不属于强制措施。监外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在监狱外服刑的行为,是刑罚执行后一种特殊方式,而强制措施在刑诉法的规定中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不包括监外执行,所以监外执行不属于强制措施。
一、哺乳期可以取保吗
因为犯罪还在哺乳期内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哺乳期间取保候审最长是一年。
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孩子的当人事,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当事人又生了小孩,又牵涉到哺乳期,会变更强制措施,但是肯定不会被逮捕,即使判刑,也是监外执行,在哺乳期过后,收监,如果判的是实刑的话,否则就会监外执行。在案件进入二审期间,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律师、家人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时,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局在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如果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当案件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取保候审办理手续是有检察院办理的,当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有公安机关执行,并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担保在,要求其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主要职权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职权:
(1)立案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权决定立案、不立案或撤销案件;
(2)侦查权,负责对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执行权,负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工作;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罪犯的监督、考察任务;协助法院对没收财产的判决进行执行。
三、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一点
缓刑比暂予监外执行好。理由如下: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如果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而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
全文9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