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由时报援引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称,大马雪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沙末表示,金正男于周一早上8点左右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候机,有名女子突然拿出沾有液体的布块,套住金正男头部,事后该名女子迅速逃离现场。
报道称,双眼刺痛的金正男虽然马上向机场的职员求助,随后搭上救护车赶往医院,仍不幸在送医途中死亡。阿都沙末说,根据监视器画面,行凶女子疑似是朝鲜人,她之后被人目睹和另名女子离开现场。马来西亚《当今大马》也报道称,金正男在候机时,1名女性突然上前以1块沾有液体的布块套住金正男头部,女郎事后即刻逃离现场。
雪兰莪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沙末受访表示,当时金正男向机场柜台求助,频喊双眼刺痛,被紧急送往布城医院治疗,但就医途中就回天乏术。
雇凶杀人罪的处罚规定
法律上并没有“雇凶杀人罪”这一罪名,只有故意杀人罪的规定。雇凶杀人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被雇的实施杀人行为的人既是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又是雇凶人的杀人工具,因此,雇凶人与行凶人都是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只要实施了杀人行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既遂或未遂但情节极其恶劣又没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节,实属罪大恶极,法院就会依判处其死刑。死刑还有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执行方式,具体怎么判,都得由法官依据案件情节来决定。
可以肯定的是,雇凶杀人肯定是可以判死刑的,而且往往因其主观恶性更大,有较强的隐蔽性,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更大,因此,往往也是法律主张严打的犯罪,被判处死刑的比例也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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