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是否会留下完整的个人档案纪录,主要取决于事件的严重性以及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如果这种过错仅仅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并且没有触及到刑事惩罚的范围,那么他们通常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负面记录。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构成了犯罪的条件,那么相应的记录将会被保留下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14岁至16岁之间的青少年因为自身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他们必须承担起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相关事件将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即便如此,无论是未成年人遭受行政性质的处罚(例如殴打他人),还是成年人受到类似的处罚,都有可能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但是,当这些人步入成年之后,他们的这类记录有可能会被撤销或者删除,因此对于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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