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去配合调查我没有去,过了半年后没有事了,有事的话警察早就找到你了。
公安派出所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警察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职能特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
公安局打电话让去配合调查能不去吗
一、公安局打电话让去配合调查能不去吗
1、公安局打电话让去配合调查是不可以不去的,因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有让公民配合调查的权利,而公民也有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义务。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如果不去的话,派出所是可以实施拘传或者拘留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审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同的违法事实所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1、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
2、对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拘传的时候,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4、传唤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传唤、拘传所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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