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4-05 11:31:50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是指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时间剩余期限。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用地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四十年。

2、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无期限借条担保期限

1、借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是法律对借条的保护期间。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则借条的有效期为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二十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主张权利的,将承担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2、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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