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公证的办理需要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双方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状况;房屋的所有状况;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当事人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协商一致。
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的公证
办理租赁合同的公证,当事人必须先准备好需要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就是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另外可能也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所以最好也携带上对方证件复印件。而证明材料就比较简单的,与租赁的事务相关,例如房屋产权证、转账凭证、租赁合同等,具体要根据当事人出租或承租的是什么。然后在公证处,填写完申请表后,将材料交给公证员即可。
二、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什么
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一般包括:
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
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
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
5.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
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
三、财产租赁合同公证要提交的资料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如法人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要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出租物的所有权证明及与出租物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机器设备的说明等;
出租物为共有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出租方要求提供担保的,承租方应提交担保书;
财产租赁合同文本;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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