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群体: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
3、《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细则。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迁入地派出所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一、公民申请由本市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办理迁出手续。全家一同迁出的,在签发户口迁移证的同时收缴户口簿。
二、因升学迁往市外的中专以上院校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市外的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凭接收单位的就业证明开具户口迁移证,也可直接迁回原籍。
三、参军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时,户口登记机关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不予签发户口迁移证,不收缴居民身份证。
四、因假释、缓刑、监外执行人员、被判处管制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申请迁出时,必须报原审判机关或旗县区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办理迁出手续。
五、对于公民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已经取得外国国籍(长期居住权)但尚未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件、本人所持有的外国护照、长期居住证(绿卡)等注销户口。注销户口时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上述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外文的还需要翻译件原件,按照出国定居注销户口,不出具户口迁移证,收回居民身份证,全户注销的要收回户口簿。
办理地点:
各区管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
新城分局:6521891
回民分局:3821142
玉泉分局:6609883
赛罕分局:5277038
土左旗公安局:8152810
和林县公安局:7195411
清水河公安局:7915157
武川县公安局:8895858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此办理过不需要任何费用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