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后更换户主的规定:
1、户主去世后更换户主属于法定变更户主的情形之一,但变更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户主去世后长期不更换新的户主,一旦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或者拆迁等事宜时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因而,户主去世,户口本里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仍然保留,要升级其中一位成员为新户主。每一个房屋都应当有户主,当原户主死亡、户口注销后,即应当有新户主。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机关咨询,先申请死亡注销,然后可以办理户主变更手续;
2、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携带居民户口薄、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和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死亡注销;
3、凭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和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户主变更手续、申领新的户口本,就可以更换户主了。
房产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给配偶
房产证户主去世了变更房产证给配偶的流程:
1、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前往相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丈夫的死亡证明;
(2)房屋产权的相关信息和凭证;
(3)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者关系的相关凭证;
(4)妻子的相关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可能用到的必要材料。
房产证户主去世了变更房产证给配偶材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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