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申请人以什么名义申请加拿大移民,当移民局经过审核认为申请人符合移民要求时就会通知申请人来取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必须由主申请人携带其本人及一同去加拿大的家属的全部护照亲自去使馆领取。(注意:所有护照的有效期都要超过半年以上,如果没有半年有效期必须在申请人所在地申请护照延期以后才能去签证)。如果主申请人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经授权由其父母代领。
使馆将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出一个immigration的一次入境签证,该签证的有效期通常都是半年,即半年之内申请人全家必须去加拿大登陆。同时还会给每个人放一张ConfirmationofPermanentResidence。
申请人及家庭一起持有下列文件,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一个海关登陆:
1、有加拿大移民局移民签证的有效护照;
2、移民确认信(ConfirmationofPermanentResidence);
3、两份家庭随行名贵财产清单(一份给海关官员,一份海关确认后自己留下,有关的网站是http://www.cbsa-asfc.gc.ca/E/pbg/cf/b4/);
4、两份以后将带入加拿大的家庭名贵财产清单;
5、带入加拿大的资金证明。
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由于某些原因不能随同主申请人一起登陆的,要将他的签证寄回使馆。
申请人在移民局会被要求提交一个加拿大的地址以便将其枫叶卡寄往该地址。申请人全家到达加拿大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的枫叶卡将会寄到其加拿大的地址。枫叶卡将替代他们的移民签证而成为他们出入境的签证,该卡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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