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分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07 16:51:27 3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农村分田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分田地不属于财产的分割的,因为农村按家庭人口数量所分得的农田属于集体财产并不属于个人财产。

以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规定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非法变相转让买卖。没有处置权。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算是遗产

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法律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二、征地补偿费非收益属于遗产吗

征地补偿费收益是补偿给集体而不是个人的,不属于收益所以就不属于遗产。土地补偿费不是遗产,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

三、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有财产;遗产的继承只能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合法财产不得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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