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
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面对烂尾楼业主如何维权
房子成为烂尾楼,购房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去处理。若房子烂尾部分,不影响够房者购买的房屋,购房者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开发商交房,并办理房产证;若房子成为烂尾楼,影响了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购房者可通过与开发商沟通,确定开发商是否会继续履行,如果开发商承诺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让开发商筹资继续完成房屋建设。
遭遇楼盘烂尾,购房者不要一时冲动,将房子退给开发商。
此时开发商手里已经没有资金,即使退房,购房者也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而拿不到购房款,这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若开发商最后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其资产将被法院拍卖。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购房人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开发商的补偿款。如果选择了退房,那么消费者就变成了开发商的债主,补偿顺序在购房人之后。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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