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一般一到两个月会赔偿。
该期限从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当事人的赔偿申请之日算起。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
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
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
转入账户;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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