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人拖欠借款未偿还,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人民法院将在接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定,并答复是否受理事宜。
如同意受理,则自受理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将会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及事实进行详细审核。
若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权益清晰并且合法有效,应于此日期起依法向负债方下达支付令。
在此之后,负债人会有整整十五日的时间用于清偿所负债务或提交书面异议。
倘若负债人未能按期提出异议亦未能按期履行支付令,债权人便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