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欠钱不还,去哪个法院起诉?
时间:2023-12-19 07:20:42 35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借钱给别人欠钱不还,去哪个法院起诉?——法条不要当做小标题和不标序号,法条名有且只出现一次

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管辖的法院,按照合同约定,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除此之外,存在以下四种情形的,由原告所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回答有点多的,尽量分行,内容里面的符号全部都用中文字符的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

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

但是,在诉讼中是有法律成本的,一是当事人的成本,起诉须承担诉讼费的基本起步费用;二是司法成本;当事人须考虑是否得不偿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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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