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律师不需要给律师费。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而在实践中,指定辩护律师通常都是不收费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无需向其缴纳任何律师费。但是,犯罪嫌疑人想要获得指定辩护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就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否则即使向法援机构申请指派律师也是枉然。
运城强奸辩护如何收取律师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
(一)计时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刑事诉讼案件:
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
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
(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收费可以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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