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法人对外担保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有:
1、公司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
2、公司与被担保公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商业合作关系;
4、担保合同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一、关联交易的情形认定
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行为;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的行为;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或提供担保的行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股东无偿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二、关联交易中有关股东怎么保护股东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保护关联交易中少数股东利益: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2、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3、建立股东大会批准制度;
4、建立股东质询制度;
5、建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