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不能依法设立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公司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
一、有限公司欠债怎么还?
有限公司的债务偿还方式:
1、一般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
3、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也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它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本合并公司,是股东的资本合并,不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上限,只要不少于五人即可;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经全体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无限制,可自由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份。
三、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偿还问题有哪些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偿还问题: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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