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金规定
时间:2023-04-24 11:50:55 3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保险有关事项:

(1)保险金额,一般是以一次运输物资的价值计算。具体有两种:即可按货价,发货票及调拨单上价格计算;也可按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2)保险期限,以整个运输过程为准,有启运日期、到目的地为终止期(不受时期限制)即:以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终止。

(3)保险费: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基本险或综合险,运输工具货物种类及运程等计收保险费。

变更及索赔事宜:在改变运输工具、运输线路、保险货物、增减保额等情况下,可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批改。被保险人申请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及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救护货物直接费用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

全文3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运输保险
    运输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单位向货物的所有人或者其他拥有权利的人员提供的一种商品保单,以保障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它保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安全防护。 运输保险涵盖的货物主要是蒸汽轮船、拖车、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购买全部运输保险的货...
    更新时间:2024-01-19 16:30:30
查看运输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运输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金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金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