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进行调档,申请落户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等证件,到当前就业公司所在的区属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至南京人才市场。2.办理准迁证,调档完成后,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南京人才市场提供的人才中心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去区属公安局办理准迁证。3.办理迁移,办理好准迁证后,带着这张准迁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4.户口迁移办理好后,就可以到南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最后的落户手续。完成后就拥有南京户口,成为南京人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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