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条款,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对消费者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商定的方式来承担修复、重新制作、更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及服务费、或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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