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哪儿开始计算拘留期限
拘留从被拘留的当天开始算,刑事拘留从宣布刑事拘留之日开始算。刑事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二、一般拘留期限到了怎么处理
一般拘留期限到了的处理是立即释放当事人。被拘留之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查阅案卷,调取有利证据,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若是上述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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