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的。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是其他劳动改造的场所进行执行。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就会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的这段时间内,确实是有真诚悔改或者是立功的表现的,可以进行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判刑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判刑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刑期。刑期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以上明确规定,被抓的当天不算,从第二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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