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股权转让合同的风险
时间:2023-05-07 18:03:53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足五十人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当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即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以上,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以下,二百人以上,这是公司成立的条件,也是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份,不得造成股东人数违法,否则,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合同将因违法而无效,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程序要求。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您不购买转让的股权,则视为您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上述程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视为无效或因程序缺陷而被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对转让时间的限制性规定,转让主体与转让主体。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的权利和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交易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将股权转让给公司本身,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为减少资本金,注销股份,与持有股份的公司合并,对职工和股东给予股份奖励,针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以转让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股权的方式对外投资。必须遵守协议。公司章程对股东股权转让有特殊限制和要求的,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这体现了法律在民商事领域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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