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泰安县土地分为两类:
第一类地区:台东、台南、八角台和台北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地块价格:4万元/亩;建设用地:4万元/亩;未利用地:3.2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大牛镇、福家镇、高里坊镇、九彩台镇、黄沙坨镇、新开河镇、西佛镇、环东镇、洪家农牧场、新台镇、
新华农场、西平林场、桑林镇。补偿标准:地块价格3万元/亩;建设用地3万元/亩;未利用地2.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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