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但是有部分市民对工伤保险待遇内容并不是很清楚。那么,克拉玛依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通常情况下克拉玛依市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和工亡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
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食宿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工伤复发的费用。
伤残保险待遇
按照一至十级的伤残级别分为十个档次,按档次享受伤残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等。
工亡保险待遇
包括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克拉玛依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克拉玛依市工伤保险待遇中提供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和工亡保险待遇等。其中,医疗保险待遇为补助工伤职工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工亡保险待遇为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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