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购买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违反了其中的相关协议,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购买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解除此项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文书,同时也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要求,具体包括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损害赔偿金。
然而对于购房人而言,若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选择放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向公正且具有权威性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其与开发商之间应继续履行并完成该份合同。倘若开发商仍然无视法律的权威性,坚决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购买方将拥有充分的权力申请当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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