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有何规定
离婚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包含如下方面:
1.主体资格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日常生活消费清单、学杂费缴纳收据等;
4.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材料;
5.其他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需要3-6个月,离婚的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3个月内能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时间则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则可能会更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起诉如何在异地办理
离婚诉讼如下在异地办理:
1.首先要起草起诉状;
2.再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当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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