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法律起诉离婚怎么离,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关诉诸法庭请求离婚之步骤与规程主要如下所述:首先,需求方应仔细书写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资料以向法院申请立案起诉。
若满足立案受理之条件,法院将会于收到申请后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出包含起诉状副本在内的相关文件。
再次,若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则需由法院组织开庭审理。
最后,待审理完毕后,听从法院指示等待判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主动起诉离婚怎么判
依照现行法律制度,倘若婚姻关系中的双方情感确实遭受了严重破裂,且难以维持共同生活,任何一方皆拥有提出离婚请求之权利。
在此情况下,若一方先行主动发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表示同意,则二者可就此达成离婚协议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实现顺利离婚;若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或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上产生分歧,那么便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最终达成相应的离婚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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