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
《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三条三、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二、百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受理条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
《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第一条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毁损、无法辨认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媒体或许可机构官网声明作废满15日后,向原许可机关提出补发申请。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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