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要成立正当防卫,要有以下条件:
1、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
2、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实行防卫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
1、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
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句话可以说囊括了大部分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但在法律中,正当防卫是需要的很多条件构成的。如果认为自己或他人受到了不公的对待,就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从而真正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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