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申请条件: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尿毒症医保透析报销百分比
尿毒症医保透析报销百分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就诊产生的医疗费可由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方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2000
元时,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人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2000
元时,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500
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五。
住院报销方面,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转市外医院5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八十五,二级医院百分之九十,一级医院百分之九十五,转市外医院百分之八十五。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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