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尿毒症能够申请乡村低保。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手续。相关证明手续:在劳动就业年纪(男16一60岁,女16—50岁)内、有劳动本领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家庭夫妻两方中一方为本市乡下户口或者外省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娃儿的,同时提供娃儿的户口证明。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裁判(调解)书。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手续。
尿毒症患者可以被辞退吗?
患尿毒症的员工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辞退的,但如果超过了病假医疗期的,则是可以协商辞退的,但也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全文9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