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原则如下:
1、时效从属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当然在于担保人;在诉讼中,债权人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不单独审查。只要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未完成,担保人将被列为共同被告,并责令其承担担保责任;
2、时效独立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不当然在于担保人;在诉讼中,债权人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需要单独审查。时效届满的,不列为共同被告,也不列为共同被告,判决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简述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原因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具有与起诉、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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