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适用法律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享受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定和约束,而个人独资企业所享受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规定和约束。
3、主体资格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既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5、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则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收益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需要进行界定和划分,股东仅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收益,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和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是无需界定和划分的,投资人能够享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收益。
7、缴纳税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截然分开,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财产和投资人财产无需划分,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8、财务核算要求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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