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报销规定和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封顶线为85元/年。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待遇有所不同,包括病种、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规定。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报销规定如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封顶线为85元/年。
(二)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12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线1500元;门诊大病:病种13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一个医疗年度内,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4种大病的封顶线1万元/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感染、耐多药肺结核5种大病的封顶线为5万元/年;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3种大病不设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内不限定门诊额度。
(三)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
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菏 泽 职 工 医 保 报 销 政 策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条例》规定,菏泽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遵循“个人不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原则。
菏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征收、管理和支付,同时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费用的结算进行审核。
在菏泽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均可参加医疗保险。
根据《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给予支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时,应持医疗保险卡或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等有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医结算。
同时,《医疗保险条例》还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医疗保险有关证件、证明,或者串通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
2. 不再具有医疗保险资格的;
3. 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4.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为的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如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以上情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果情节严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解除其医疗保险关系。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报销规定如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封顶线为85元/年。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待遇如下:门诊慢性病:病种12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线1500元;门诊大病:病种13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一个医疗年度内,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4种大病的封顶线1万元/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感染、耐多药肺结核5种大病的封顶线为5万元/年;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3种大病不设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内不限定门诊额度。住院待遇如下: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菏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征收、管理和支付,同时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费用的结算进行审核。在菏泽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均可参加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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