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策略而言,依据国际通行惯例,其主要途径可分为以下四类: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案;
其次是调解手段;
再次是仲裁机制;以及最后的诉讼程序。
1.协商解决方法:买卖双方秉持友好协作的宗旨,通过对彼此观点的充分理解及公正的谈判磋商来消除分歧,这无疑是最理想且完善的处理方式。
2.调解措施:当买卖双方在争议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例如: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申诉书或双方共同选定的顾问机构)进行公正客观的调解。这些维权机构需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明辨是非曲直地开展调解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并且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
另外,双方也可以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者法庭等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介入调解处理。
3.仲裁机制:如果买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不愿接受上述机构的调解,他们便可以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共同签署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争议解决机构,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从而解决纷争。
4.诉讼程序:倘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签订过仲裁协议,那么买卖双方均有权利将合同纠纷诉诸于司法程序,寻求法律救助。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