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男方存在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如发生婚外情等,女方无权要求获得赔偿。
但需注意的是,倘若男方的婚外情达到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的严重程度,而夫妇双方也因此决定离婚的话,在此种情况下,女方有权提起赔偿要求。
同时,对于这种情况想要获取赔偿的可行性而言,假设女方担任诉讼离婚的原告,那么必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就提出赔偿请求。
至于女方作为被告或双方选择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女方需要在离婚之际或离婚后一年以内提出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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