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地产不一定影响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继承房地产的,房屋面积高于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困难标准的,影响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孩子如何继承房产
(一)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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