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时间:2023-07-02 10:10:05 3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双方对法定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一方的特殊财产属于自己,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知道的,以夫妻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如何确定同居财产归属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本人认为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价值,如果女方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便是男方个人财产,个人认为也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2、同居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因为未婚同居的情况有的属于事实婚姻,而有的则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的。其中事实婚姻受法律的保护,自然不会是犯法的。而同居关系虽然法律不予保护,但也没有规定这属于违法行为,只不过对当事人来讲同居关系下自身所要承担的风险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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