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期间,房东的房子还能出租吗
时间:2023-05-08 04:00:31 3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起诉期间,房东的房子能否继续出租取决于房子是否被查封。房子封了之后,就不能出租了。封条是指封条经检验后粘贴,不得使用。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常用的方式。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可缺少的方式。查封期限不是任意的,而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合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适合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继续使用,对财产价值没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人保管的执行时,托管人不得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的,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管人负责保管;不适合由被保管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管。担保物权持有人扣押、扣押、冻结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持有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五条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继续使用,对财产价值没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保管或者申请保管的,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房子出租的条件是什么?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一)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书;

(2)该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提供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转让该房屋或其共有人同意租赁的,另一房屋转为经营性住房出租的,提交规划房管部门的批准证明。

(4)房屋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共房屋内的房屋出租的,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

(五)住宅租赁应当按照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办理。

(6)外壳可以正常使用。一般来说,租赁登记需要以下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名称、证件种类及号码、居住地、实际居住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情况。出租房屋,证明。房屋所有权或原产地证明;

4。版本。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此外,出租人还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个人租房可以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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