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到你的服役档案,安置了的在单位,没安置的在当地县(区)武装部。
二、依据你的服役档案,武装部会给你出具证明信(介绍信)。
三、带证明信(介绍信)和身份证,回原部队到军务部门补办退伍证即可。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七条规定: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你还没落户,那就麻烦拉,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因此和高校学生“毕业证”一样,遗失后是不太好补办的。
为证明这段经历,你可以找到原服役部队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或是到当地武装部和民政部门补办退伍证。
不过有时退伍证上会写有严格标明,丢失概不补办,具体应该先到民政局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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