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否可以偿还债务的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继承权
身上有债务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对债务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也不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
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干涉了人身自由。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家人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但不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其他家人。
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不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的任何家人,除非其家人担任了担保人。
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其家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家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么
放弃继承权是可以不用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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