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申请流程
1、社保网初审1.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部门有专门的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工伤申报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温馨提示:青岛市申请工伤认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受害职工身份证明2.两名以上证人的书面证言(捺手印)及证人身份证,无法提供书面证言的可以提供同步录像;3.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受伤害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不需提供)。属于下列情况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2)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3)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行政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
(4)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相关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7)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的,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8)申请人为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9)受伤职工委托代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
(1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提交时效:部门应自员工发生工伤之日起20日内将资料送至XXX,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伤材料不齐全造成工伤办不予报销费用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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