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套路贷的,是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如果股东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企业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具体包括:第一、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第二、行政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与其行政处罚。例如公司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偷税漏税等问题,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限制离境等措施。第三、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套路贷报案立案条件是什么
套路贷报案立案条件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一般不予立案。另外,如果套路贷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也可作为治安案件立案。
三、公司贷款与股东有关系吗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东影响不大。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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