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版农户,权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
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n(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n(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n(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n(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n(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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