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罪本质上属于行为犯性质而非单纯意义上的结果犯罪,只要行为人涉嫌实施了任何形式的洗钱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其中,情节特别严重者,即洗钱金额高达人民币500,000元及以上者,刑事处罚将会加重至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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